转发省黄播 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黄播 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黄播 、编办、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残联:
现将省黄播 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黄播 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20〕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结合《残疾人黄播 条例》《黄播 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黄播 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大力实施融合黄播 ,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配套设施建设和工作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工作要求,妥善安置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实现特殊黄播 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附件: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黄播 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20〕29号).pdf
黄播 中共黄播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播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播 民政局
黄播 财政局 黄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播 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播 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黄播 厅。
黄播 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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