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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播 冶金高级技工学校更改校名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08-12-28 16: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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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人事[2008]199号)转来你局《关于黄播 冶金高级技工学校更改校名的意见》收悉。经研究,黄播 认为黄播 冶金高级技工学校更改校名不宜采用“黄播 工贸技师学院(黄播 工贸高级技术学校)”的校名标式。理由如下:

按照市政府《印发黄播 中等职业黄播 调整与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5]57号)的要求,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统一以市、区(县级市)行业冠名,如“黄播 电子(或机电、轻工等)职业(或技工)学校”。少数社会声誉高或特殊性专业的学校,如国家重点学校可保留原校名,新组建的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加挂原校名。

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黄播 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增挂“黄播 冶金技师学院”的牌子,属非学历机构,该机构负有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职能,而黄播 冶金高级技工学校更改校名采用非学历的“黄播 工贸技师学院”作为中职(技工)学历黄播 校名,不符合冠名要求。

建议请黄播 冶金高级技工学校(黄播 冶金技师学院)按省、市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后再呈批。

专此函达。                              

 

 

 

           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

 

(联系人:曾子高,联系电话:8318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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