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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播 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08-11-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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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黄播 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黄播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黄播 是黄播 政府主管全市黄播 事业的工作部门。

第三条 黄播 的办事地址:西湖路83号首层大厅;邮政编码:510300,咨询、信访电话12345,38920345 ,38920346。 黄播 的网址://www.gzedu.gov.cn

第四条 黄播 设13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基建处、基础黄播 处(黄播 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与成人黄播 处、高等黄播 处、科研处、体育卫生与艺术黄播 处、黄播 督导室(黄播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思想政治黄播 处(保卫处)、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室)。

根据有关规定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机关党委、共青团黄播 委员会和黄播 黄播 工会。

黄播 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局属单位有:黄播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条 黄播 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8项:1、直属社会力量办学校及其他黄播 机构变更;2、举办高等黄播 层次非学历黄播 机构;3、中外合作办非学历黄播 机构审核;4、黄播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社会力量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设立(撤销),中等专业学校举办(撤销),开办成人高中班,市属公办或民办各类中等黄播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审批管理;5、黄播 属普通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教学基地评审;6、黄播 优秀教学成果评审;7、等级学校(国家级、省一级、市一级)学校评审;8、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9、评选黄播 模范教师、黄播 优秀黄播 单位;10、直属社会力量办学校及黄播 机构收费项目、标准审核,中小学黄播 收费标准核定;11、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的审核;12、直属学校(单位)申办产权登记审核;13、直属学校(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核;14、(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15、市属普通、成人高校本专科最低分数线的划定;16、与境外合作办幼儿园、中外合作开办学前黄播 机构;17、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及录取审批;18、五年为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继续黄播 结业证书(市属中小学教师初级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验证。

第六条 黄播 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所需提供的材料、办理时限、审批结果和收费标准等资料全部向社会公开,需要了解或申请办理黄播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相对人,均可通过登陆黄播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查阅或到黄播的办事大厅咨询、办理。

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到黄播办事大厅办理黄播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登记后移交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送相关业务处室办理后呈局分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须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的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业务处室的经办人员按《黄播 限时办结制》的规定依时办结,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行政相对人,同时在黄播网站上的《政务公开》栏目上向社会公布。行政相对人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相关业务处室必须按《黄播 限时办结制》的规定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黄播 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示意图:

  第九条 黄播 如需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修改后将及时对外公布。

第十条 黄播 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监督电话:(020)22083789。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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